連鎖效應/複製加盟營運模式 督導擔重任

複製加盟營運模式 督導擔重任

2019-06-06 03:20經濟日報 李培芬

 

剖析加盟連鎖總部的營運人力結構,可從四種類型,即管理型丶供貨型、開店型和教練型,來探討其組織的組成。

前兩種類型,總部業務主要人力資源集中在店群營運部門;後兩種類型,主要業務人力資源則是集中在加盟招商部門。

加盟連鎖雖都屬創業服務業,但管理型和供貨型總部,主要目的是經營品牌通路或銷貨通路;開店型和教練型總部,主要業務就是服務開店創業,或傳授開店的技術。

開店型和教練型加盟總部是不必配置營運輔導團隊的,是以加盟招商收單,開店培訓(開店督導)做為交付的,後續的店務營運就靠加盟創業者自己了。

因此,總部配置營運輔導的督導團隊,是管理型和供貨型總部的特徵。雖然都稱之為督導,營運督導和開店督導職能完全不同,進一步來說,營運督導也因管理型和供貨型的分野,使得督導工作的重點也不相同。

先說明開店督導和營運督導的不同職能:

什麼是開店督導?除了教練型總部之外,其他三類型總部都提供開店期的督導服務。實務上提供的方式,可分開店前召回總部培訓和駐店培訓兩種,當然,大多數管理型總部是兩種培訓兼而有之,務求加盟者能短時間上手,在開店前至開店中服務加盟者的就是開店督導,也可說是從0到1的服務。

在開幕活動結束,店鋪進入營運期,此時供貨型與管理型總部配置在各區域的營運督導,就會接手營運輔導工作。

督導工作概分基本任務、進階輔導和魔鬼使命,提供轄區店群經營指導,標準化操作檢核之外,最主要的工作是帶領店群達成績效目標,並配合總部的行銷活動,這可說是從1到X的輔導,帶動盟店經營成熟化。

綜前所述,因著總部經營模式不同,督導輔導加盟店的重點工作亦不相同,以下針對兩類型總部的督導工作重點說明之:

一、管理型總部:管理型總部輔導加盟店與直營店規範一致,必須按照標準化手冊執行操作,督導定期到店,進行店鋪標準化查核,透過工作站事務檢核表(SOC / Station Observation Checklist)進行營運督導,是督導最基本的工作,確保經營管理的一致性,則是督導工作重點,宣貫企業文化與價值觀、標準化,注重協同營運,降低店間差異,因此大多數督導都是從店務夥伴升任的。

二、供貨型總部:與管理型加盟總部最大的不同,就是供貨型總部的督導工作著重在「確保供貨一致」,雖然合約上都有專配或指定供貨條款,但加盟者跑貨現象也屢見不鮮,因此對於供貨型總部而言,督導工作重點即是檢查貨源均來自總部,或遵循供貨規範,門市清潔和商品品質亦在重點之列,較之管理型總部督導工作相對單純。

同樣採行加盟拓展市場,隨著總部策略定位不同而有不同;同樣都是督導職務,工作內容與重點,也會因總部策略定位不同而不同,可別以為督導工作大同小異,因著連鎖總部策略定位、發展階段與行業領域,其間差異頗大。

連鎖是規模的品種,經濟規模的擴大,來自於複製的有效性,而督導正是確保複製有效的關鍵職務,至關重要。

(作者是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總顧問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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