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顧問專欄》創店精神的堅持與實踐

文/李培芬    (八方雲集國際公司總經理/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榮譽秘書長)

擁有一家店,是許多人的夢想,但當成事業來經營,就不僅是夢想而已了!經營事業追求獲利與規模,有時會忘了當初為什麼要開這家店?!所以對於前來取經欲朝連鎖發展的單店經營者而言,有時我並不建議往連鎖發展,因為有些極具風味或理想性格的單店,散發著獨特魅力,一經連鎖化,特色就消失了。

有沒有規模與特色兼具的案例呢?答案當然是有的!如:美國的星巴克咖啡、台灣的薰衣草森林與日本的無印良品。

企業因理念而生,但有時一味追求規模,反而失去了創店精神,其實是很可惜的!星巴克咖啡在美國本土曾高達9300店,卻因模糊了星巴克精神,當星巴克陷入規模的困境賣起了絨毛玩具,提供家與辦公室之外的第三空間、一杯好咖啡的價值不見了,招致嚴重的虧損之境,足為殷鑑。

並不是所有的店都有創店精神!大部份的店其實只是營生的工具,談不上理念,也許有手藝、專業或口味,比營生好一點,可說是份事業,一旦具足了能量,朝連鎖發展也是自然而然。但就是那些少數具有創店精神的單店,走向連鎖是好是壞,福禍難料,由於是如此迷人的單店,也就不忍朝重視標準化的連鎖引導。

從營生到事業,再向上提升為企業,有的逐步發展出理想,有的是原生的理想個性,無論理想源自先天或後天,都可說是追求創店精神的表現。什麼是創店精神?必須具備三大特質,一是正向的理念、二有明確的做法,三是永續價值觀。

 一.正向的理念:創辦者的意志具備正向帶動的效果,呈現光明與積極面。

二.明確的做法:將理念化為行動被充分落實,一個做到更勝一百個說到。

三.永續價值觀:企業所追求的目標,可透過商品、氛圍與服務向外輻射,形成長期循環的價值系統。

企業所相信的就是企業所表現的!

在大陸已達500店多樣屋的創辦人潘淑真,從生活美學出發,詮釋現代家品的優雅風格,運用明亮繽紛的色彩,在街頭與賣場總是能吸引眼球,令人精神為之一振,見到潘淑真發覺她就是集美麗、多采、細膩於一身,令人會心共鳴:「她優雅」(TAYOHYA日語讀音),企業家的理念已充分內化為企業的形象與實踐。

在故事行銷概念所及,大家都忙著編故事,故事很好,可以拉進和消費者的距離,但只流於包裝,缺乏堅持與實踐,也沒有企業只是因為說好故事,而可以長期成功的,這是經營者必須有所體認的!

回歸到創店精神,發現堅持難,傳承更難,若企業所相信的,因經營者更迭而改變,顧客又該相信什麼?故事是一時的,貫穿企業起步、成長、發展以至成熟各個階段,創店精神成為連鎖企業所信奉的理念,用以創造品牌的價值。

 

資料來源: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

圖片來源:維基共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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